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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保证条款

欢迎您选购“金典”地板!“金典”地板主要分为:
强化系列、实木复合系列、钢琴漆复合系列、运动地板系列等

以下质量保证条款即由制造商发布 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保证地板通常能适用于家庭、写字楼及商厦等公共场所。
●制造商向原始消费者(即第一消费者)保证其产品表面耐磨(美国Mead公司46g/㎡耐磨层)、耐压、抗紫外线照射且不会褪色,耐家用化学品的腐蚀,污渍易清理,表面防热阻燃不留炙痕。
● 通常而言,“金典”地板在家庭使用,其无可视损坏之使用寿命可长达15年;写字楼等轻商业用途,其无可视损坏之使用寿命长达8年;百货大楼等重商业用途,其无可视损坏之使用寿命可达5年。(“金典”功能性地板在上述情形中使用寿命均相应有所增加。)
● 地板的实际无可视损坏之使用寿命取决于原始地面平整度、人流量、安装水准、某块面积使用频繁程度等一系列复杂因素,故其实际无可视损坏之使用寿命可能大于或小于上述年限。

有限担保及免费更换条款:
A、在购买12个月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制造商承诺免费以原花色或相应颜色的产品等量替换有质量的产品。
B、上述担保在特定情况下免责:因消费者错误使用、错误安装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坏,制造商不负赔偿或免费更换之责。
错误使用或错误安装是指:
1、对室内某特定区域的地板超负荷使用;
2、水浸、雨淋或湿布保养等导致的损坏(如地板接口处翘曲等);
3、猛烈撞击或划刻等使用不当引起的人为损坏;
4、未按安装说明安装、使用胶水等导致的问题;
5、在不宜使用的场所如安装有地漏的场所或阳台、浴室、厨房等潮湿场所使用所导致的损坏。此种情况下,消费者亦不得以制造商未提供足够的安装使用须知知识为由向制造商索赔。
C、保修范围外的,在消费者要求下,可由制造商或其指定的代理商为消费者完成修复工作,修复费用仅限于材料费及人工费(或当时市场价的85%)。

附:用户投诉指南
●如果您对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有疑问或不满,包括产品质量、安装维修服务态度、技术收费标准等问题,请您向当地经销商或服务网点反映,他们将会对您的意见合理妥善处理。
●如果上述单位仍不解决您的问题或者您不满意处理结果,请您立即向我公司顾客服务部反映,我们将会迅速合理地解决。

通讯地址:北京市 丰台区 亿朋苑一区二号楼3单元401 邮政编码:100070 服务热线:010- 83605317 传真号码:010-83605331 您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互连网与我们联系: 服务信箱:sutra_service@126.com 服务网址:http://www.sutrafloor.com